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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会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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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藏医药协会章程

     

    2013615日青海省藏医药协会第届理事会代大会决通过

     

       

     团体名称青海省藏医药协会(Qinghai Tibetan

    Medicine Association英文缩写:QTMA)

    第二条 青海省藏医药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是青海省内从事藏()医医疗教学科研藏药生产的单位和从事藏()医医疗教学科研工作藏药生产的个人等自愿组成的专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执行党的民族医药政策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保持发扬藏医特色为促进青海藏医药事业发展和学术繁荣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登记管理机关青海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地址西宁市城北区纬二路22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内)。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引导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研究藏医药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政策

    性建议同时规范企业行为促进行业自律;

    (二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藏医药的相关工作促进藏医药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藏药制药本行业调查研究定期组织研讨活动交流推广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推进藏医药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三挖掘整理出版发行藏医药文献古籍推广和研究藏医药理论继承和保护藏医药传统文化

    (四开展国内外藏医药文化交流与培训活动组织藏医药企业考察学习举办国际国内展览会及研讨会专题讲座举办藏医药企业管理人员主要岗位培训班培养不同次的藏医药经营人才

    (五受政府委托总结藏医药行业企业体制创新改革GMP生产质量管理和经营管理经验开展药品生产企业管理咨询活动开展藏医药发展战略研究促进藏药制药行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六受政府委托收集汇总整理发布本行业各类统计资料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以及经营动态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积极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会员企业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

    增进政府相关部门与广大藏医药工作者和各民族医药执业者之间的联系帮助他们解决特殊困难和问题,更好地为青海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促进青海藏医药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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